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2012年11月14日12时许,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会议简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1]在北京召开。大会开幕式于
十八大开幕2012年11月8日9:00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2]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中共中央领导层,包括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之后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上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军委等。[1]
2召开时间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1][3]
3代表选举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 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具体要求
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
十八大代表的产生生
。中央提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要求,要严格履行党章,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采取投票等方式,逐级遴选择优,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通过考察预告、公示代表人选名单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所有代表人选都要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适当时候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中央规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