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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贵州省选调生选拔工作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1-1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精神,2007年我省将继续从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选调部分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计划
     我省2007年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为350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大学本科以上200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至2007年7月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两年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和2006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一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特别是“法轮功”等歪理邪说,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作为联络员,抽调到省内各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两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截止2007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开报名、推荐。
    1、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所在学校报名,填报《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4张(不含贴在推荐表上的2张),由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于2007年3  月8日前将学生填报、学校审核的《推荐表》与汇总的《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名册》附件二)各一式两份,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印章后,与报名者照片、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其中《推荐名册》要加报Excel文档格式的计算机磁盘文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愿到服务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报名(西部计划志愿者联络员到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报名),由团县委协助做好报名工作,报名者填报《贵州省选调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表》(附件三)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4张(不含贴在推荐表上的2张),由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进行审核,并于2007年3月12 日前将西部计划志愿者填报、县委组织部及团县委审核并盖章的《推荐表》与汇总的《贵州省选调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名册》(附件四)各一式两份,与报名者照片、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其中《推荐名册》要加报Excel文档格式的计算机磁盘文件。

    3、报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省外考生报名费,可交到本校就业中心,统一汇款。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25日。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根据选调条件,对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确定为面试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面试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确定名单、落实工作单位。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并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拟选调对象签定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拟选调对象签字,并经学校(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拟选调对象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定就业协议等情况,视为放弃选调,因此出现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调剂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最终选调名单。就业协议签定后,选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选调,学校也不得对选调生另行改派。

    选调生以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为主,县(市、区、特区)直属机关(不包括法院、检察院)也可安排部分选调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市(州、地)接收选调生总数(不含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20%。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地)中心城区、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区(市)直属机关或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阳市、遵义市对选调生的需求,在已被确定的选调对象中,贵阳市生源的前60名,按分配原则分配到贵阳市;遵义市生源的前50名,按分配原则分配到遵义市;其余的贵阳市、遵义市生源考生按分配原则分配到除贵阳市、遵义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地),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现服务地在贵阳市、遵义市除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小河、红花岗、汇川八个区的其它县(市)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不受生源地限制,分配到现服务地,不占贵阳市、遵义市的限制分配名额。

    选调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地。

    (六)集中培训。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报到。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未获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先到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再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工作单位。

    (八)档案转递。省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统一寄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省内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九)相关要求。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资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各级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选调生编制、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四、   加强领导,强化培养管理
    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党政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符合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条件进行推荐,严把质量关;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关部门,要把选调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好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生活待遇。各地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选调生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gzsjyzx.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550002;联系电话、传真:(0851)5892549。

  

附: 

     1、《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2、《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名册》:点击浏览该文件

    3、《贵州省选调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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