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全区人才引进力度,扩充人才队伍总量,促进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宿城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情请登陆宿城区人事局网站查询)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业 |
人数 |
农学 |
2 |
财政、会计、审计、税收 |
8 |
经 济 学 |
4 |
工商管理 |
1 |
旅 游 |
1 |
统 计 |
2 |
英语(外经贸类) |
1 |
园 林 |
1 |
园 艺 |
1 |
法 学 |
2 |
水利工程 |
2 |
规 划 |
1 |
计 算 机 |
2 |
二、招聘程序、办法及要求(一)报名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20日2、报名方式:⑴网上报名:登陆宿城区人事局网站报名⑵现场报名:宿迁市宿城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有关规定,报名费98元/人。(二)考试1、笔试。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语文、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 、 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四)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五)聘用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27-4228962 监督电话:0527-4234357联系人:王主任 网 址: 宿城区人事局 200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