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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招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16     浏览次数:

     

为加强优秀人才储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快速发展,学校常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纳入事业编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学校为优秀博士毕业生提供优惠待遇:安家费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社科类3-5万元)。对于有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优厚待遇。对于所列层次之外的确属学科建设或人才梯队建设急需人才或特殊需要的技能人才,学校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除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以外,博士毕业生应具有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合格证书。

应聘程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考核、专家组综合考察、学校审批。

有意者可随时与各学院联系,并将简历等材料发送至邮箱。经学院确认后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热烈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前来应聘,共同建设强盛的沈阳农业大学。

高层次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第一层次

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中国科学院院士;2.中国工程院院士;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待遇:1.聘任教授职务;两年内提供实验室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500万元;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0万元;2.校内岗位津贴每年70~100万元;3.配备专职秘书1人;4.配备科研团队;5.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二)第二层次

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待遇:1.聘任教授职务;两年内提供实验室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100万元),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50~200万元;2.校内岗位津贴每年40~60万元;3.配备专职科研助手1人;4.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三)第三层次

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1.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国家“新世纪优秀青年***计划”入选者;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4.国家级教学名师;5.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6.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或主持人;7.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8.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或《Cell》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专业人才。

待遇:1.聘任教授职务;两年内提供实验室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15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50万元),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00~150万元;2.校内岗位津贴每年20~30万元;3.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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