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实验教学中心:
为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示范中心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示范作用,高度重视各中心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落实各院(系)的安全主体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务必于放假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中心教学实验室、附属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水、电、门、窗、化学试剂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全面筛查,不留隐患,不走过场,确保万无一失。各实验室务必加强水、电、设施器材和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加强用电、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等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
1.值班期间,严格落实到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区域巡查。
2.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事后连同值班安排等相关资料归入实验室安全档案备查。
3.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4.带班领导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及时督查。
5.学院结合自身特点提出的其他要求事项。
四、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保卫处 87082876 后勤管理处 87081111 教务处 87091122
学校将于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
教务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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