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我听了一场关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会,对于关于就农村改革的发展有一定的感想。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目标任务全面系统,描绘一幅崭新蓝图
《决定》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描绘出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的宏伟蓝图。
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一点会给农民带来事实上的实惠,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又进了一步,为进入小康社会打好经济上的基础。
在政治建设方面,要实现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法制的健全帮助农民维护他们的权力,同时也要求农民需要认真了解法律上的政策。在文化建设方面,要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广泛推荐农业方面的书籍,让农民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更加喜人的农业成绩。
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实现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在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站还不是十分的健全,这些不健全和不正规都为农民的健康买下了隐患。在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站的同时,也要为农民的日常的医用消费进行适当补助,鼓励参加合作医疗,为健康买下保险。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农民的环保意识,强化农作物的后期利用。
该《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时代脉搏,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出发,完整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2020年农民收入翻番,名义收入将达到1万元左右
《决定》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这是目标任务中重要的量化指标。这意味着,经过努力,12年后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将比2008年增加1倍,名义收入将达到1万元左右。
从实际情况看,确定这样一个指标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而当前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这个指标的提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重视。对渴盼增收的广大农民而言,这一数字是“真金白银”,也是振奋人心的重大实惠。
农民收入今后12年年均增速6%以上
从目前情况看,实现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是科学的、合理的,完全可行的。按照统计方法计算,今后12年间,只要年均增速达到5.95%,就能实现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按照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测算,今后十几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可以保持在6%以上。因此,实现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是有把握的。
但是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今后12年,保持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6%,仍是一个具有较大难度的任务,稍有不慎,农民增收就有可能徘徊甚至滑坡。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促农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巩固现有基础,广泛开辟新领域和新空间,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加,保证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顺利实现。
通过这次的报告会,让我充分的了解到了国家对农村的重视,同时也鼓励我们这样的大学生多多了解时事新闻,为国家的一些利国利民的政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农村变得更美好是我们西农人的愿望,也是我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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