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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4-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省林业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聘用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做法,经省人事厅批准,我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方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8人(其中大理分院1人)、省林科院6人、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8人、省林业技工学校7人、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人、 云南林业中西医结合医院5人、云南森林自然中心4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08年云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按照普通计划招生的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学院2008年应届毕业生(含2006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单位招聘条件规定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林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由省林业厅和用人单位直接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08年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省林业厅网站(www.ynly.gov.cn )、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2008年5月8日-5月9日(2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四)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2、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报名。

3、社会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单位证明。

4、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5、省内考生持原件,本人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6、省林业厅厅属各用人单位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后,考生分别送省林业厅在现场设置的资格复审处复审,复审合格者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领取准考证。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省林业厅、省人事厅批准。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用书《应试教程》(2007年3月第一版,主编:朱援朝、张金涛)。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林业专业知识考试用书》。

公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招聘程序

1、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由省林业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 的比例进行。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顺序递减招聘岗位及人数。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

4、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公示。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林业厅网站或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为10天。

6、聘用。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5195631

    联 系 人:韩红梅 

                                   云南省林业厅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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