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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

     

各系、各课程组及本科教学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学院决定于第10-11周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单卫星 张海成

副组长:郭东伟  吴清华

成员:杨改河 张保军 刘曙东 员海燕 海江波 韩新辉 韩德俊 李学军 秦晓梁 李得孝 黄镇 王竹林 夏可阳 孙优优

二、时间安排

第10-11周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基层教学组织运行情况、教材选用、学生教材持有情况及课程质量标准制定情况。

(二)常规检查

1.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教风、学风、教学纪律、教学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等。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堂讲授内容是否符合课程质量标准;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情况;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跟踪与指导情况;学生评教结果排名偏后教师的约谈和帮扶情况。

3.检查学生的出勤、课堂纪律等。

4.检查各专业实习、实验开展情况,包括教学条件保障、教学计划执行等。

四、检查方式和要求

1.党政领导应深入课堂听课、看课,全面了解本院课堂教学情况。

2. 学工办深入课堂,检查学生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情况。

3.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及教学条件保障设施的检查工作。

4.各系检查各专业2021春实习课程开展情况。

5.各课程组长检查课程授课教师课堂讲授内容是否符合课程质量标准;跟踪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

6.本科教学办检查教材选用及课堂学生教材持有情况。

7.督导组检查课程教师课堂讲授内容是否符合课程质量标准;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情况;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跟踪与指导情况。

8.学院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注意事项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系、各基层教学组织及本科教学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做好相应的自查工作,确保本科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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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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