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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科研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推广类科技项目相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5-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新的科研管理系统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因导入历史科研项目数据信息涉及时间区间长、多部门管理,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引起数据协同共享不畅,为了保证科研项目系统信息全面、准确,更好推进学校“部门一张表”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在科研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推广类科技项目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 录入对象

2010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录入或录入信息不完整的横向科研项目和推广类纵向项目。

二、 时间安排

5 月 27 日-6 月 17 日,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学校首页-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个人项目信息,根据系统目前运行现状,可按以下两方面进行操作:

1.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补充:

①未录入项目信息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立项登记,并提供项目到位经费依据(财务系统-项目预算执行报表凭据-负责人签字)和来款单位信息;

②已录入但信息不全的,请提供项目开始与终止时间、立项合同、到账金额、入账时间、来款单位信息等依据;

③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待完善”状态的,请按系统提示进行完善,若出现到位经费不一致的,需提供到位经费依据。

2.承担推广类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补充:

①未录入项目信息的,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立项登记,按项目分类(推广类国家级、推广类省级、推广类市级)、归口管理部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进行正确填报,并提供项目到位经费依据(财务系统-项目预算执行报表凭据-负责人签字)和来款单位信息;

②已录入但信息不全的,请提供项目立项分类、立项日期、入账日期和来款单位等信息。

6 月 21 日前,各院(所)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推广类科技项目补充信息和依据,并填报补充完善科研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学院(所)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新农院(交流中心 305 室)。6 月 30 日前,新农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审定,据实统一进行项目数据手动添加完善。

三、注意事项

1. 科技项目数据信息涉及科教人员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及各类评聘考核等,项目信息未录入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后期将无法实现数据共享与正常抓取,业务管理部门无法予以认定。

2.项目信息均需根据证明材料如实录入系统,项目负责人须保证提供数据准确、完整。

3.数据录入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所)认真组织,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审核本单位教职工填报更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玉锋  张亚红

联系电话:87082850 87081165

附件:补充完善科研项目信息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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