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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6年度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5-11-07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06年度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选的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基金会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我校拟在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中公开选拔推荐2人申报该奖学金,作为2006年国家公派赴英国剑桥大学留学的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通信及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二、奖学金申请程序:向英国剑桥大学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同步进行。

三、派出时间及资助方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6年10月派出。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学院费、生活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剑桥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分担。

四、拟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或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3、英语水平至少已达到剑桥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最低要求,具体请查询http://www.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其中最低分数线为IELTS 7.0,TOEFL 600;详细的分数要求请根据所申请的专业课程查询。

申请程序及其它有关事宜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06年度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人选的函》。

经留学基金委录取的人员,将按长期留学的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书进行派出并承担回校工作义务。

请各学院、单位迅速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有关人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及青年教师报名,于11月9日前统一将报名表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其中,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推荐)。

申报此项目人员不得同时申报我校近期通知的其他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已被纳入学校派出计划的人员不能再申报此项目。

联系电话:87082857

 

附:报名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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