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0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外[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6年西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06年西部项目分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和研修项目三个类别派出,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人员共14名。 二、选派办法 2006年度西部项目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初审、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按需派出。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岗位青年骨干人员,申请时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200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4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各类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工作必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未曾出国留学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步骤 1、材料准备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同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工作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其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按系统提示打印,打印时使用A4复印纸。《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200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 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每份材料只需用回形针装订即可,无须装订。 2、单位推荐 申请人员将准备好的材料交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后实事求是地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本单位申请者的有关信息汇总并填写西部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附电子文档),于4月20日以前统一报人事处。 3、学校评审 人事处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材料将报送省教育厅。 五、有关费用 西部项目报名、评审费为500元/人,申请人员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附件:西部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电 话:87082855 E-mail:rencaike@nwsuaf.edu.cn 地 址: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人事处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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