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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核对职工信息“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10-08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决定对我校在职人员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和技术工人的情况进行核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下载《在职人员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统计表》和《工人基本情况表》,选择本单位的职工信息打印出来(A4纸横排),如实填写核对。

二、《在职人员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统计表》和《工人基本情况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连同证书复印件于10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劳资科。表格的电子版请用E-mail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zhcl@nwsuaf.edu.cn 或 zcl506@163.com ,E-mail的标题注明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三、有关说明:

1、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2、“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指人事部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不含劳动部的“技术等级证书”。

3、请将《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中“现技术等级”、“获等级证书年月”及“现工种”栏目内容与技术岗位证书原件进行认真核对。

4、请不要修改Excel表格中“序号”栏的编号。

5、请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中有照片、姓名页和有考核单位、发证机关审核页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该工人在Excel表中的序号,并按表中顺序排列。

联系人:张春林    电话:87082841

 

 

附表1:在职人员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统计表

附表2:工人基本情况表.xls

 

 

                                 人 事 处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6-10-08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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