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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10-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凡拟在下年度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须经教育部汇总,报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请各单位尽快对2007年拟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重大国际会议情况,统计填写附件《2007年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6日前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递交电子版(可发送至dongwk@nwsuaf.edu.cn)。

联系人:董文科  8708285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6年9月30日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6-09-30 发  

 

附件:   1. 2007年度国际会议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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