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06]60号)文件精神,经9月27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我校拟参加校际交流推免生名单公示如下:
2007年拟参加校际交流推免生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7天,从2006年9月30日至10月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学校和公示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处,受理电话为87080151,传真87080152,E-mail: zhsh@nwsuaf.edu.cn。
校际交流推免生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学院统一于10月7日在研究生院招生处开具推免生资格证明,逾期恕不办理。
研究生院
200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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