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院属各单位:
接保卫处通知,为确保各单位灭火器材良好有效,定于10月下旬再次对全校灭火器材进行集中维修更新,请各单位对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清查,于10月20日前,将2000年(含)以前配备未经维修、使用过后未进行重新装药、虽经维修又到维修期限(维修过后满2年)、压力不足(指针指向红区)及存在其它问题需要维修的灭火器统一交院综合办公室。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综合办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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