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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06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06-29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6年陕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教师办[2006]10号)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06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范围

1、2006年新选留的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引进的各类人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人员,均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对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毕业生,岗前培训可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

3、2005年度参加全省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本次只参加不合格课程的培训及考试。本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下次须参加全部课程的培训及考试;

4、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辅导时间为8月28日―9月3日,计划授课40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辅导课程

学时

教师

培训地点

8月28日上午

教育学

3

张红

南校区

3T11教室

8月28日下午

教育心理学

3

武春芳

8月29日上午

教育政策法规

3

张祖庆

8月29日下午

教育学

3

张红

8月30日上午

教育心理学

3

武春芳

8月30日下午

教师职业道德

3

邓谨

8月31日上午

教育学

3

张红

8月31日下午

教育政策法规

3

张祖庆

9月1日上午

教育心理学

3

武春芳

9月1日下午

教育学

3

张红

9月2日上午

教育心理学

3

武春芳

9月2日下午

教师职业道德

3

邓谨

9月3日上午

录象报告:(待定)

课堂教学中的心理问题

2

武春芳

9月3日上午

录象报告(待定)

2

张红

上课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三、 培训要求

1、教师岗前培训是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重要环节,新进入高校任教的教师,必须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能从事高等学校教师工作,亦不能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对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毕业生,报名时须向单位交验高等师范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考勤、考试等规章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考场纪律。因故不能上课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累计病、事假超过10学时(含10学时)或累计旷课4学时(含4学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本次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见习期按期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四、 培训教材

2006年培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规定教材,《教育学》、《心理学》、《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每本教材10元。

五、考试费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规定岗前培训考试费为每门课程15元。

六、考核验收

2006年9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对岗前培训工作进行统一检查验收。由陕西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花名册、教材征订单(表格从附件下载并报送电子版)、培训教材费及考试费用(省上要求参加考试人员必须配套买教材)、每人1张1寸照片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办公室)。

联系人:李景瑜      联系电话:87082871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各单位请务必于7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及照片报院综合办!

附件:1、2006年岗前培训考试人员花名册

      2、2006年岗前培训教材征订单

 

 

 

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6-06-28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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