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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05-26     浏览次数: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校长办公室文件

办(人)发[2006]28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1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条件和范围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01]10号)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进行选拔推荐。

推荐人选必须是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国内同行专家的认可。

二、选拔推荐程序和时间

1、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06年度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简表》(见附件2和附件3)。所在单位按照选拔条件,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并核实材料后,于6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学校同意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教育部。

三、有关规定

1、推荐人选须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2006年度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简表》15份,并提供近5年来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的相关资料原件。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增加选拔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指标7名,“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在学校向教育部推荐时不受名额限制。

 

附: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条件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06年度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简表》

 我学院人员务必于6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院办,逾期不再受理!

 

 

校长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条件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06年度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情况简表
      主题词: 抄  送: 党委各部(室),纪委,工会,团委。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校长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发    校 对:郭兴亮                            打 印: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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