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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 2022—2023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2.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 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 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一式两份):

1. 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申请其贷款的书面声明。

2.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

请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1)、申请材料纸质版于11月21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202)各年级辅导员处(研究生交给杨华老师),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给各年级辅导员。

(四)签订合同

学校将于11月24日上午9:30在北校区西农文化盒子(东区超市二楼)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请相关学生按时参加。

二、续贷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按需分期发放。往年已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11月24日15:00—17:00前往北校区西农文化盒子(东区超市二楼),按需签订借款借据,续贷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农 学 院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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