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课题组:
为了规范学院货物服务采购行为,有效防范采购合同纠纷,确保学院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开展货物服务采购专项工作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和内容
(一)2021年采购执行情况:
1.是否依据学院采购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2.有无项目超学院、学校限额,规避集中采购、拆分执行的现象。
(二)2021年由课题组、实验室采购工作组签订的 1-1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央采合同除外):
1.合同内容主要条款是否完整,主要条款包括:标的的数量、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价格、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服务期)、到货地点及时间等;
2.合同签订的内容是否存在与会议纪要(记录)不一致问题;
3.合同签订要素是否齐全,如:签订日期、公章、相关人员签名等;
4.合同内容中是否存在预付款;
5.合同是否在发布公告或成交 30天内签订;
6.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情况;
7.2021年 9月1日后是否存在未经合同管理系统审批情况;
8.是否存在未经学校审批或授权自行签订的 1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
(三)2019年至今购买的进口免税的科教用品使用情况:
1.免税进口货物应当在我校安装和使用,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在海关监管期(3年)内是否存在擅自销售、转让、调换、改装、出租、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等情况(包括对校外收费使用等活动);
2.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使用地区、主体和用途的情况;
3.2019年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购买的进口免税科教用品存在以上情况的须填写附件2。
二、工作安排
请各课题组、实验室认真填写《二级单位采购合同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及《免税进口科教用品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2年3月 15日前将电子版请发送至328194979@qq.com。联系电话:87082406.
附件1:二级单位采购合同自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免税进口科教用品使用情况统计表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
2022年3月7日
版权所有 环球360手机版登录 - 环球360手机app下载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