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资助方及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要求,近期将开展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一)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下学年考核合格可连续享受。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3.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素测成绩排名均在本班的前40%;
4.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参加的公益活动、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情况)、《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A3纸双面套印,一式两份)(附件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
需提交材料:《“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申请表》(附件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8日-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院系。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5月10日-11日)。各班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5月12日-14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日常表现情况,确定(评选)推荐名单。
(四)学校审核、公示(5月15日-20日)。其中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选由唐仲英基金会指导教师会同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学生班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请各学生班于5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学院201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命名【班级+奖助学金材料】打包发送至parhat1202@163.com。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
(四)为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2409资助工作投诉信箱:parhat1202@163.com。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
3.“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申请表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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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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