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朋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择业观和价值观,学校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评选类别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
优秀毕业生6人,优秀毕业生干部4人
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8人,优秀毕业生干部5人
其中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不得同时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学业成绩优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课程不合格记录,本学年内无休学或延期毕业记录,2024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并顺利就业或升学。本科生推荐人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 60%,研究生推荐人选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4.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例如“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百名校园之星”等。
6.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5月16日-17日。请申报人于2024年5月17日18:00前将附件1发送到邮箱,本科生发送至934171497@qq.com,研究生发送至lvjw22@nwafu.edu.cn。
(2)学院评选,5月18日-23日。请申报人加入QQ群701014479,评选的具体时间及方式会在QQ群内通知。
(3)学校审定,5月24日-29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专题研究,确定 2024 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联系人:张丽芸:87082409
吕嘉伟:8708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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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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