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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

     

各系、实验教学中心、各教学班:

为保证我院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3 年春季学期 2 月 6 日开始,6 月 18 日结束,按照以下安排开展教学工作。

(一)2 月6 日—2 月19 日按照第1—2 周课表上课。

(二)2 月20 日—2 月26 日为考试周,进行2022 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

(三)2 月27 日开始,执行第3—18 周教学安排。

二、考试安排

2 月20 日—2 月26 日举行2022 秋学期课程考试,3 月上旬进行课程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学准备

1.2023春季学期有本科教学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及时查看课表(全校课表查询操作指南见附件1),做好教学材料的准备工作。

2.学院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及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教学检查

1.本学期领导干部、院督导组、班主任听课以现场课堂听课检查为主,在线巡课检查为辅。

2.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教学楼前迎接教师和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同时,在开学一周内每天将有一名学院领导带队抽查本单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学工办要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和上课准备。督促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向所在学院及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报备和补缓考手续。

2.开学教学检查是保障教学执行的关键环节,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应于2月6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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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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